假设行为人在贷款材料方面作假,但将真相告之金融机构中具有处分权限的人员,后者知道真相,不能认定行为人采取了欺骗手段。因为,在所有诈骗犯罪中,只要具有处分权限的人知道真相,就不存在产生了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的受骗者。既然没有受骗者,其对财产的处分就不是基于认识错误,因而完全不符合诈骗犯罪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