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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复多次挪用同笔公款且归还行为的犯罪金额认定

    ——江苏如东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挪用公款案2020-07-0209:06:58|来源:人民法院报裁判要旨行为人反复多次挪用同笔公款,且均已归还的,挪用公款罪的犯罪金额不应累计计算,而应当以同一时间段对公款实际造成法律上侵害的...
  • 内外勾结型贪污与滥用职权之界分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罗开卷【案例】李某担任某镇政府动拆迁指挥部副总指挥,受镇政府委托全面负责该镇农户动迁工作的推进、管理。李某明知刘某不属于动迁安置对象,仍根据刘某提供的少量材料,授意、指使动迁工作人员...
  • 收受赝品是否构成受贿罪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王冰倩【基本案情】国有企业总经理陈某和建筑老板周某是朋友,周某需要资金运转,便想到向陈某借钱,找到陈某后希望陈某公司可以暂借一部分资金,陈某说要公司集体研究后决定。周某想到陈某酷爱陶瓷...
  • 收到办案人员转交的同案犯信件后才供认共同受贿是否成立?

    摘要:作为非法取证手段与作为侦讯技巧的欺骗、引诱手段在讯问目的等方面存在实质性差异。特定情形下情节严重的引诱、欺骗应当纳入排除非法证据的考量视野,以该手段获取的言词证据应当适用裁量排除原则,在具体裁量时应...
  • 天津刑事律师:干股型受贿犯罪中受贿金额如何认定

    在干股型受贿犯罪中,已经进行股权转让登记的干股型受贿犯罪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收受干股所对应的公司为有正常经营活动的实体公司。对于行为人在接受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
  • 以权谋利后出资入股获利的定性及数额认定

    【典型案例】2015年,某省直部门公职人员甲接受乙的请托,为其房地产项目公司在用地性质及容积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乙承诺给予甲好处。后甲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A市某副市长、规划局长等人的职务行为,...
  • 天津刑事律师:通过职务行为套取补偿款,是否构成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发放或者伙同、帮助他人从上级部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套取各种补偿款、专项资金等的案件。表面看,这类案件似乎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的情况,目...
  • 天津刑事律师:挪用公款放在家里,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类型】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
  • 天津私分罚没财物罪量刑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刑法部分罪名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津高法发〔2016〕18号)【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
  • 天津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刑法部分罪名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津高法发〔2016〕18号)【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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