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EXPERTISE
您当前位置:天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网 >> 毒品犯罪专题 >> 频道首页
  • 天津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津高法发〔2016〕10号)【容留他人吸毒罪】(一)主刑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 天津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津高法发〔2016〕10号)【非法持有毒品罪】(一)主刑1.第一个量刑幅度非法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10克,鸦片、美沙酮200克,3,4-亚甲二氧...
  • 从孤证视角看贩卖毒品罪无罪辩护的技巧

    一、被追诉人或其同案犯口供属孤证从实证视角分析,因被追诉人或其同案犯口供属孤证,缺乏毒品实物或其他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佐证,使得相关案件无罪辩护成功的绝非少数。笔者认为:以下类型贩卖毒品罪...
  • 毒品犯罪案件特情侦查证据的认定

    特情,也称为“线人”或“耳目”,指“侦查机关领导和指挥的,用于侦查刑事案件、搜集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的隐秘力量。”由于毒品犯罪具有高度隐蔽性和严密组织性,一般的外线侦查很难侦破,运用特情贴靠毒品犯罪...
  • 毒品犯罪控制下交付的实施步骤

    前言前言 控制下交付,是指执法机构在发现非法贩运的毒品、其他非法或可疑货物后,不当场予以扣押而允许其继续运送,同时对其进行秘密监控,以期查明更多的涉案人员乃至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将犯罪组织一网打尽的特殊...
  •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
  • 如何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根据刑法规定,涉及买卖制毒物品的犯罪有两类。一类是直接以制造毒品为目的的犯罪,包括自己制造毒品而购买制毒物品,以及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下的行为人对制毒物品的明知比较好...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客体...
  • 容留他人吸毒多少次、多少人才无罪

    根据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三)第11条的规定,容留吸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去判的,但是2016年4...
  • 怎样认定运输毒品罪中的受人指使、雇佣情形?

    运输毒品罪在毒品犯罪中占据很大比重,既有受人指使、雇佣的情形,又有为贩卖等而自行运输的情形,在量刑上则有很大差异。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规定“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属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又系初犯...
  • 138篇 页次:10/1410篇/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转到: